主任李鐵路被開除黨籍">
日前,運城市紀委監委對新絳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、主任李鐵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李鐵路理想信念喪失,紀法底線失守,漠視黨的規矩,因個人建議未被采納,對組織產生不滿情緒,未按規則列席黨委重要會議;違規收受他人禮金;違規為他人安排工作、謀取職務;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并獲取大額利息;不正確履行監督職責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在工程承攬、土地拍賣、手續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李鐵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、違反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,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運城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運城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李鐵路開除黨籍處分,調整其享受的退休待遇,終止其新絳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,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,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李鐵路簡歷
李鐵路,男,漢族,1960年4月出生,山西新絳人,大學學歷,1983年9月參加工作,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
1983年9月至1984年11月,新絳縣政府辦公室干事;
1984年11月至1985年7月,新絳縣團委書記;
1985年7月至1990年2月,新絳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;
1990年2月至1993年9月,新絳縣澤掌鎮黨委副書記、鎮長;
1993年9月至1998年6月,新絳縣澤掌鎮黨委書記;
1998年6月至2002年3月,新絳縣委常委、辦公室主任;
2002年3月至2006年6月,新絳縣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縣長;
2006年6月至2011年6月,新絳縣委常委、常務副縣長;
2011年6月至2011年8月,新絳縣人大常委會主任;
2011年8月至2020年4月,新絳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、主任;
2020年5月退休。